2025年5月1日起,国家消防救援局、公安部、应急管理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新版《火灾统计管理规定》正式施行,1996年旧版同步废止。此次修订涉及火灾统计管理、数据标准、监督机制等多方面调整,直接影响消防安全管理、政策制定及责任认定。以下是核心变化与解读:
一、火灾统计归口管理部门调整
旧规:公安部为全国火灾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。
新规:调整为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统一牵头,并建立火灾数据共享通报机制,实现全国火灾数据统一汇总与分析,提升数据权威性和应用效率。
二、火灾死亡统计时限延长
旧规:火灾死亡人员统计时限为事故发生后7日内。
新规:延长至30日(参考伤亡救治资料和临床医学数据),更科学反映火灾对生命安全的长期危害,避免统计遗漏。
三、火灾损失等级标准调整
根据经济发展水平(居民收入、地区差异等),重新划分火灾损失等级:
火灾等级旧标准(直接财产损失)新标准(2025版)
较大火灾≥1000万元≥3000万元
重大火灾≥5000万元≥1亿元
特别重大火灾≥1亿元≥3亿元
四、新增"轻微火灾"分类
定义:无人员伤亡且直接财产损失低于1000元的火灾。
背景:结合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及火灾历史数据,细化统计维度,为精准防控提供依据。
五、严禁火灾统计数据滥用
明确要求:火灾统计数据不得直接用于区域消防工作考核或评价,鼓励建立消防安全综合评价体系(如结合隐患整改率、应急响应能力等)。
意义:避免"唯数据论",推动科学化、系统化消防管理。
六、强化统计监督与法律责任
新增举报渠道:公众可举报虚报、瞒报、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。
明确处罚措施:对拒报、迟报、伪造数据等行为,依法依规处理(如行政处罚、移送司法等)。
七、对企业与个人的影响
消防安全责任:统计数据更精准,事故追责依据更全面。
保险理赔:火灾损失认定标准变化可能影响理赔流程。
政策制定:地方政府需结合新规调整消防资源配置和应急预案。